依据这样的准则,各个国家都觉得它们的利益在于让所有的邻国变得穷困不堪。对于那些和英国通商但很兴盛的国家,就用妒忌的眼光看待,并把它们的繁荣昌盛看作是英国的损失成就的。像人与人之间通商一样,国际通商本来也应该是国家间团结与友谊的桥梁,但是现在,却成了矛盾和敌意的最大来源。在本世纪及上世纪,王公大臣们的野心对欧洲和平所造成的威胁,并不比商人和制造业者张狂的妒忌心所造成的危害大。人间统治者的粗暴和不公正,自古以来就是有害的。根据人间事务的性质,这种有害的东西恐怕是无可救药的。但是对于那些不是也不应该是人间支配者的商人和制造业者们,卑鄙的贪念、独占的精神虽然不能改正,但要让它们不扰乱别人的安定却是很容易做到的。
最先发明这种原则并传扬这种原则的,毫无疑问是垄断精神;最先提倡这种原则的人,并不像后来奉行这种原则的人一样是傻瓜。不论在哪个国家,普通人民的利益经常在于而且必然在于从卖得最便宜的人手里购买需要的各种物品。这个道理是非常明白的,如果浪费心思去证明它,那将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而且,如果没有商人和制造业业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混淆视听,从而搅乱了人们的常识,那么这也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在这一点上,这些商人和制造业者的利益和人民大众的利益是正好相反的。正如同一个行业组合内的自由人尽量阻挠国内居民雇用其他人而只雇用自己一样,这些商人和制造业者的利益,在于自己独自占有国内市场。因此,在英国,以及欧洲其他大多数国家,对所有输入本国,能和本国制造品竞争的外国制造品,都征收高额的关税,或者禁止输入。因此,对于那些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英国的国家,换句话说,如果国民的敌对情绪对那个国家表现得特别激烈,那么就会专门地限制它几乎所有货物的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