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问题上,二程提出,天理“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这就是“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的思想。朱熹发展了这一思想,认为“天地之性”体现于“理”,是善的;而当“理”赋予每个人身上时,要与这个人初生时的“气”相交融,才生成“气质之性”。所以“气质之性”有善和不善之分。
●程颐像
北宋哲学家、教育家。程颢之弟,同求学于周敦颐。他反对王安石推行新政。他的哲学思想与其兄相近,其学以“穷理”为主,维护三纲五常,主张“灭私欲,则天理明矣”,鼓吹“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著有《易传》等,均由后人收入《二程全书》中。
●《二程先生全书》书影
内收二程著的《定性书》、《识仁篇》、《易传》等书,还有后人所辑《遗书》、《文集》、《经说》等。
朱熹把人性分为“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那么,这二性又体现在什么地方呢?他认为,“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都体现在人心,“心,主宰之谓也”,“无心则无以见性”。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人只一心,知觉从耳目之欲上去,便是人心;知觉从义理上去,便是道心”。朱熹还说,“道心者,天理也”,“人心者,人欲也”。有鉴于此,为了使人树“道心”,去“人心”,就不得不“存天理,灭人欲”,或者说“革尽人欲,复尽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