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忧郁症中,超我获得了对意识的控制这种印象更为强烈。但是在这里自我不敢反对;它承认它的罪恶并甘受惩罚。我们了解这个区别。在强迫性神经症中,所谈论的是存在于自我以外的反对的冲动,而在忧郁症中,超我的惩责对象通过自居作用被带到自我之中。
为什么罪恶感在这两种神经症中能具有这么强大的力量,这确实还不清楚;但是在这种事态中谈及的主要问题在于另一方面。等我们论述了罪恶感保持无意识的另一些病例之后,我们再进行这方面的讨论。
罪恶感的问题基本上是在歇斯底里和歇斯底里式的状况中发现的。这里,使罪恶感保持无意识的机制是容易发现的。歇斯底里自我挡住令人苦恼的知觉,它的超我的批评正是用这令人苦恼的知觉来威胁它,同样,在这个令人苦恼的知觉中歇斯底里自我习惯于挡住不可容忍的对象精力贯注——依靠压抑的行为。所以,正是自我才对保持无意识罪恶感负责。我们知道,一般来说,自我的职责是按照它的超我的命令执行压抑;但歇斯底里是一种自我调转同一个武器来对抗其严厉的监工的情况。正如我们所知,在强迫性神经症中,反相形成的机制占支配地位;但是这里(在歇斯底里中)自我只是成功地对罪恶感涉及的材料保持疏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