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上乘的艺术品都是如此。拉斐尔画林泉女神《迦拉丹》的时候,在书信中说,美丽的妇女太少了,他不能不按照“自己心目中的形象”来画。这说明他对于人性,对于恬静的心境,幸福,英俊而妩媚的风度,都有某种特殊的体会,可是找不到充分表现这些意境的模特儿。给他作模型的乡下姑娘,双手因为劳动而变了样子,脚被鞋子磨坏了,因为羞涩或者因为做这个职业的屈辱,眼中还有惊惶的神气。便是他的福那丽纳双肩也太削,手臂的上半部太瘦,神气太严厉,过于拘谨;固然他把福那丽纳放在法尔纳士别墅的壁画上,但已经完全改变过,为了改变,他才把真人身上只有一些痕迹和片段的特征尽量发挥。
可见艺术品的本质在于把一个对象的基本特征,至少是重要的特征,表现得越占主导地位越好,越显明越好;艺术家为此特别删节那些遮盖特征的东西,挑出那些表明特征的东西,对于特征变质的部分都加以修正,对于特征消失的部分都加以改造。
现在让我们放下作品来研究艺术家,考察他们的感受,创新与制作的方式。那仍然与艺术品的定义相符。艺术家需要一种必不可少的天赋,便是天大的苦功天大的耐性也补偿不了的一种天赋,否则只能成为临摹家与工匠。就是说艺术家在事物前面必须有独特的感觉:事物的特征给他一个刺激,使他得到一个强烈的特殊的印象。换句话说,一个生而有才的人的感受力,至少是某一类的感受力,必然又迅速又细致。他凭着清醒而可靠的感觉,自然而然能辨别和抓住种种细微的层次和关系:倘是一组声音,他能辨出气息是哀怨还是雄壮;倘是一个姿态,他能辨出是英俊还是萎靡;倘是两种互相补充或连接的色调,他能辨出是华丽还是朴素;他靠了这个能力深入事物的内心,显得比别人敏锐。而这个鲜明的,为个人所独有的感觉并不是静止的;影响所及,全部的思想机能和神经机能都受到震动。人总是不由自主的要表现内心的感受;他会手舞足蹈,做出各种姿态,急于把他所设想的事物形诸于外。声音会模仿某种腔调;说话会找到色彩鲜明的字眼,意想不到的句法,会有富于形象的,别出心裁的,夸张的风格。显而易见,最初那个强烈的刺激使艺术家活跃的头脑把事物重新思索过,改造过,或是照明事物,扩大事物;或是把事物向一个方面歪曲,变得可笑。大胆的速写和辛辣的漫画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说明在一般赋有诗人气质的人身上,都是不由自主的印象占着优势。你们不妨深入了解一下当代的大艺术家大作家,也不妨以过去的大师为例,研究他们的草稿,图样,日记和书信;他们都是不知不觉的经过同样的程序。你用许多好听的名字称呼它,称之为灵感,称之为天才,都可以,都很对;但若要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就得肯定其中有个自发的强烈的感觉,为了表现自己,集中许多次要的观念加以改造,琢磨,变化,运用。现在我们接触到艺术品的定义了。诸位先生,你们可以回顾一下走过的路程。我们对艺术一步一步的得到一个越来越完全,因此也越来越正确的观念。最初我们以为艺术的目的在于模仿事物的外表。然后把物质的模仿与理性的模仿分开之下,我们发见艺术在事物的外表中所要模仿的是各个部分的关系。最后又注意到这些关系可能而且应该加以改变,才能使艺术登峰造极,我们便肯定,研究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要使一个主要特征在各个部分中居于支配一切的地位。这些定义并非后者推翻前看,而是每个新的定义修正以前的定义,使它更明确。结合所有的定义,按照低级隶属于高级的次序安排一下,那末我们以上的研究工作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下:“艺术品的目的是表现某个主要的或凸出的特征,也就是某个重要的观念,比实际事物表现得更清楚更完全;为了做到这一点,艺术品必须是由许多互相联系的部分组成的一个总体,而各个部分的关系是经过有计划的改变的。在雕塑,绘画,诗歌三种模仿的艺术中,那些总体是与实物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