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各阶层的政治动向
一 民变事件迭起
庚子事变以后,曾经激化的社会矛盾并没有因此事变的结束而趋向和缓,人民群众的自发反抗斗争此起彼伏,整个社会仍然动荡不安。时论以为“近年民变之由来有二:一曰抗捐,一曰闹教”。一方面,由于外国列强通过《辛丑和约》勒索巨额赔款和清政府举办新政需要大量费用,都是以各种捐税的名目直接或间接地转嫁到广大人民身上,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与统治者的横征暴敛,直接导致了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另一方面,在不平等条约和外国列强侵略势力的庇护下,一些外国在华教会的教士与教民胡作非为,鱼肉百姓,诸多不法行为激起了人民群众的纷纷反抗。在本国封建势力与外国侵略势力的双重压迫下,当人民群众无法照旧生存下去的时候,他们被迫铤而走险,走上了“造反”的道路。这就是民变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据统计,1902-1905年的4年间共发生各类民变事件326次,年均81.5次。可见当时民变事件发生的数量之多与频率之高。这个时期的民变事件大致有以下几类。
(一)反洋教
这个时期的反洋教斗争可谓19世纪反洋教斗争与义和团运动的继续与发展,并有新的特点:一是反洋教与反赔款摊派的抗捐抗税斗争结合在一起;二是反洋教斗争的矛头直接指向了清政府,往往发展为反清武装起义,并提出了“扫清灭洋”之类的口号。1902年,直隶广宗、巨鹿等地的人民为了反对因赔款摊派的所谓赔款捐,在景廷宾的领导下举行起义,他们高举“官逼民反”、“扫清灭洋”的大旗,结果被清政府镇压。与此同时,直隶北部的热河朝阳爆发了以邓莱峰为首的群众反抗教堂“增索赔款”的斗争。河南泌阳发生了由“齐心会”领导的绅民抗交摊派赔款并攻打教堂的泌阳教案。四川资阳等地红灯教、顺天教起事,提出“灭清、剿洋、兴汉”的口号,号召民众攻打教堂和官府。湖南发生辰州教案和衡州教案,并有邵阳贺金声竖“大汉佑民灭洋军”旗帜,率众起义。1903年,浙江桐庐白布会由濮振声领导起事,喊出“仇教灭洋”的口号。1904年,江西新昌、高安等地发生捣毁教堂事件。1905年,广东饶平发生以林能丰为首的双刀会捣毁教民房屋事件,等等,可谓“闹教之案,层见叠出”。反洋教事件遍及全国各地,颇有义和团重现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