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chuō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原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译文
楚国的干将、莫邪给楚王铸剑,三年时间才铸好,楚王很生气,想要杀死干将和莫邪。
铸好的剑分雌雄两把。干将的妻子怀孕快分娩了。丈夫干将对妻子莫邪说:“我为楚王铸剑,三年才铸好。楚王非常生气,我去送剑的时候必然会被杀死。你如果生下的是男孩,他长大时就告诉他:‘出了门,看向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剑在它的背面。’”于是干将就拿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很生气铸剑缓慢,让懂得宝剑的人看了看剑,相剑的人说:“这剑有两把,一把雌的一把雄的。雌的剑被带来了,雄剑没有带来。”楚王大怒,立刻杀死了干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