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单喜喜居然像老鸨招呼员工似的招呼我:“毕心沁,快出来见客啊。”
见客?你干脆让我接客。
我拖沓地走出厨房,垂着眼任凭单喜喜介绍。我看了周森的鞋子,暗哑的黑色,一尘不染,我也看了周森的腿,修长,自在。我的目光到此为止,以此证明我对王墨的死忠。
短暂的沉默之后,我象征性地:“那个……要不要来块儿西瓜?”
单喜喜代言:“不了不了,我们还有节目,时间紧迫。国家交响乐团的演唱会,不不不,是演奏会!”
我管得了眼睛,却管不了耳朵。周森宠溺地:“演唱会?这次有进步。毕心沁,你相信吗?上一次她管‘妈妈咪呀’叫‘我的妈呀’。”
虽然是第一次,但周森将我的名字叫得顺口极了。
好在,单喜喜像没骨头似的,依偎着周森出了门。
我依例走到窗前,无奈单喜喜重色忘友,将和我例行的挥手惜别全然忘到九霄云外,一坐上车便争分夺秒地卖弄风骚。
倒是周森,一抬眼,毫厘不差地对上了我的目光。这样的突如其来,令我不得不看向他了。他有一对精明的眼睛,眼珠那样黑,眼眶肌肉那样发达,像是偶尔一触动,就能拆穿人的面具,让人将真相和盘托出。我真钦佩单喜喜,能在这样一对眼睛前大言不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