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在看守所也没有得到特殊对待,这同样的事不同的待遇确实值得深思。
我将签证拿了过来,他确实叫史蒂芬库格,来自佛罗里达州,是以旅游的形式来华的,而他签证并非是本国签的,而是通过第三国签的证,是从缅甸过来的。
按旅游的时间来看,要求其在华不得超过一个月,而签证日期是在去年十二月份,到今年已经有六个多月了,签证早就过期了。
对于这种超过了滞留时间且不愿离开的外国人,是会将其驱逐出境遣送回国的。
史蒂芬库格已经达到了驱逐出境的要求,不管他有没有犯事都得滚蛋了。
我又尝试着询问他在缅甸做的什么工作?待了多久?又是因何来到的华夏,这些问题史蒂芬库格都拒绝回答,要求先见领事馆的人。
我到最后没办法了,只得依他的,联系了一下当地美利坚领事馆,把这边儿的情况说了一下。
谁知这些家伙反应更激烈,要求我们不得区别对待他们国国民,得出于人道主义将他们与普通犯人隔离。
听的我顿时就来气了,我直接告诉他们给他们一下午的时间来市局,说完我就将电话给挂了。
下午的时候,领事馆的人果然来了,来了后相当嚣张,嚷嚷着要见当事人,看看有没有伤,或受到我们的攻击。
我让他们见了,在经过一群人检查后并没有在史蒂芬库格身上查到伤口,这群领事馆的人有些失落,似乎巴不得我们能对他动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