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这种“史观”来解释“历史”,揭示“历史”是运动的和有生命的内在本质,在中国史学发展上也是第一次。李大钊还强调“历史观本身亦有其历史,其历史亦有一定的倾向”,“吾侪治史学于今日的中国,新史观的树立,对于旧史观的抗辩,其兴味正自深切,其责任正自重大”。从李大钊的这些论述来看,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认识:“五四”时期,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中国史学上所固有的历史观已发生了极大的革命性的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李大钊撰写《史观》一文时,他已在北京大学等高校讲授“史学思想史”课程。[10]这在中国史学上也是一个首创。史学思想史是史学史的重要部分,李大钊从阐释唯物史观,考察历史观的历史,到讲授史学思想史,是他深入研究史学之合乎逻辑的发展。李大钊所讲授的“史学思想史”,虽是西方史学的内容,但作为一个中国学人在中国的土地上和中国的大学讲坛上讲授,确乎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而他在1924年出版的《史学要论》一书,更充分表明他是在讲授中国学人的史学思想了。
2.学术史的发展。“五四”前后,受西学的影响,许多新学科勃然兴起,各种专史的研究成为学术界所关注的问题。1926—1927年,梁启超在清华大学做“补中国历史研究法”或“广中国历史研究法”的演讲,经门人记录、整理,以《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为名出版。梁启超在此书的《绪论》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