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分业经营对我国金融业的稳定,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同时,这种分业经营也制约了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资源配置不均衡。比如,银行业为了减少“三角债”(2)以及“呆账”“坏账”,经常“惜贷”,从而导致资金的积压,难以加速资金流动,以活跃经济;证券业由于资金不足,难以更快地做大做强等。
我国在2001年11月加入WTO(3)后,面临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市场的情况。其中,国外发达国家的银行几乎都是“金融百货公司”,其业务经营范围十分广泛。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银行受业务范围的限制,市场定位趋同性较强,资产过于单一,金融衍生品(4)几乎处于停滞状态,金融信息化程度较低,急需将高新技术运用于银行业,以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与金融工具。比如,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大量涌现网络银行的经营模式,使得银行从实体经营向虚拟经营转化等,不仅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还丰富了金融服务内容。关于“网络银行”,本书会在后面进行详细介绍。
不仅如此,外资银行的混业经营,为其自身的储蓄、信贷、支付结算等核心业务提供了积极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化成为一个大趋势。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自我国加入WTO以来,也正是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