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礼江以社会教育司职掌所限为依据,指出“社会教育是学校以外的教育,或说正式学制系统以外的非定式的教育”[37]。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在性质、对象、内容、方法和督导等方面都存在着区别。“设置独立社会教育学制与现行学制并列”,反映了人们发展社会教育的强烈要求,代表了不少重视社会教育人士的意见。当然,社员许公鉴对此持坚决反对态度,这种改造方案表面虽是一种“轰烈的作为”,但“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原同为全民教育的各一面,二者分工并进原无不可,若要分道扬镳,殊为不该。在教育系统上而竟各自独立,未免不通”。况且在“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已有互相敌对的倾向,若再显然分离,势必互相嫉妒,彼此排挤,多生阻力,发展更难”,最后只能是“两败俱伤”,“愚莫逾此”。[38]这些分歧没有阻碍陈礼江的积极性,在担任社会教育司司长期间,大力宣扬其主张,1936年10月在视察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期间,还特别为学生作了专题讲演。这种方案获得“上下沟通、左右联系”“实施和行政打成一片”“兼容并包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等时评,在1939年第三届全国教育会议上其核心精神被采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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