琢磨文字的那部分工作尤其使我长年感到苦闷。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西方人的距离多么远。他们喜欢抽象,长于分析;我们喜欢具体,长于综合。要不在精神上彻底融化,光是硬生生地照字面搬过来,不但原文完全丧失了美感,连意义都晦涩难解,教读者莫名其妙。这不过是求其达意,还没有谈到风格呢。原文的风格不论怎么样,总是统一的,完整的;译文当然不能支离破碎。可是我们的语言还在成长的阶段,没有定形,没有准则;另一方面,规范化是文艺的大敌。我们有时需要用文言,但文言在译文中是否水乳交融便是问题;我重译《克利斯朵夫》的动机,除了改正错误,主要是因为初译本运用文言的方式,使译文的风格驳杂不纯。方言有时也得用,但太浓厚的中国地方色彩会妨碍原作的地方色彩。纯粹用普通话吧,淡而无味,生趣索然,不能作为艺术工具。多读中国的古典作品,熟悉各地的方言,急切之间也未必能收效,而且只能对译文的语汇与句法有所帮助;至于形成和谐完整的风格,更有赖于长期的艺术熏陶。像上面说过的一样,文字问题基本也是个艺术眼光的问题;要提高译文,先得有个客观标推,分得出文章的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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