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我们行动的外部决定因素之作用于我们,就如同刺激使我们作出反应一样。这类反应必须学习——就像条件反射那里的情形一样。学习参与到制度化的行为模式中去,是与某种独特的动机相联系的。我将把这种动机的作用过程称为规范压力。
不遵守法律、道德和其他的关于行为和良好举止的规则,很可能给当事人留下不愉快的后果。在法律规范那里,对这类后果的“管理”本身是制度化的,并且由针对当事人的各种各样的强制性措施所构成。在道德规范那里,这类后果则是不允许的、被排斥的、失去尊严和信任的——这些事情会使得一个人在社会中备感不安。
我认为,对于参与到制度化的行为模式中去这种观念来说,它应该被笼罩在规范压力的“气氛”中,这一点至关重要。这并不意味着,对于人们为什么要参与或遵守规则这一问题的回答,总是甚至通常都是目的论的。人们常常并不是为了逃避违背规则的不愉快后果而遵守规则的。但是,有时他们这样做——例如,当参与或者遵守规则与他们的个人利益相矛盾,或者与不舒适相联系,或者看来毫无意义时,于是,对“你为什么做x”这一问题的回答可能是:如果我没有做x,那么y就会落在我身上,而我又非常希望避免y。这里,决定我的行动的不是参与的诱惑——而是由我想避免某件如果我不参与我认为就很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所构成的内在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