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设想一个比喻,一个设计飞机的工程师正在考虑用什么材料来制作机身的不同部分。由于他所面临的大多数问题都在操作规则所规范的一般情况范围内,所以他可以通过运用规则迅速解决问题,比方说,规则会告诉他:“用二分之一英寸的角铁”或者指定“在这样的环境下硬性的铝是最好的材料。”但同时,这位工程师可能会发现,为了达到设计要求,他将不能受限于规则的限制。他想:“我要使这架飞机达到在2万英尺高度和每小时飞行520英里的顶级速度,为此,整机重量不能超过25吨。但是按照通常达到这一时速的安全系数,我只能使用1英寸的钢梁,可是用了1英寸的钢梁飞机又会超重。”这时,高速度和低重量两种设计要求在现行的操作规则内发生了冲突。高速度要求设计者使用1英寸的钢梁,而低重量要求他使用3/4英寸的钢梁。此时,这位工程师只能在下述三条出路中作出一项选择。
(1)放弃这项工作。
(2)修改其目的以符合规则要求。
(3)冒一次险,即违反规则,减小安全系数。如果运气不错的话,凭借他把专业知识运用在这一特殊情况下,他或许能免于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