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界定了国企的功能和分类的基础上,就要进行国有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对于界定为公共政策性企业的国有企业,其战略性调整目标是退出盈利性市场业务领域、专注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在此前提下,国有资本要加大对这类企业的投入;对于界定为特定功能性企业,战略性调整的总体方向是,主要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一运作平台,不断地主动退出那些竞争格局趋于成熟、战略重要性趋于下降的产业领域和环节,不断努力在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国家安全和符合国家战略要求的各种新兴产业领域发挥更大的功能作用;对于界定为一般商业性企业的国有企业,其战略性调整目标是完全剥离行政垄断业务,通过市场化手段增强企业活力和提高企业效率,同时建立国有资本灵活退出机制,逐步退出部分国有资本,投向更符合公共服务和国家战略目标的企业。
国企分类终于靴子落地
《指导意见》看点12: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解读:将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就为分类管理奠定了基础。由于过去对国企的管理没有明确的分类,“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出现了很多矛盾,将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就为分类管理奠定了基础。分类改革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避免了过去“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弊端,不同类型国企有着不同的目标和考核方式,也有助于提升国企的活力。分类也为将来探索企业的差异化治理方式开启了新的方向,未来国企的管理方式也将更加灵活多样。在分类基础上,预计商业类国企将进一步向民企等多种所有制资本敞开大门,国企的并购重组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