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对这番高论,王大的太太将如何评论,但这可把王大吓得够呛,因为这么些年来,谁敢跟她这么说话呀。她的脸憋得通红,刚张开嘴要说话。然而,还没等她说出声来,她大儿子突然从帘子后面冲了出来。他在帘子后面听了半天。他急切地嚷道:“噢,让我去,妈妈!我要去!”
这个一表人才的小伙子站在他们三人面前,急切的目光在他们三人的脸上扫来扫去。他身穿一件淡蓝色的长衫,就是富家子弟们都爱穿的那种孔雀毛颜色,鞋是进口皮子做的,手指上戴着一枚玉石戒指,他的发型是最新的式样,往后梳得光溜溜的,还抹了喷香的头油。他的脸很白,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少爷一样,他也不必到大太阳底下去干活,他的手和女人的手一样柔软。尽管他长得很漂亮、很白,但是看得出来,他还是结实的,他的眼睛里流露出急切的神情。他一注意,动作就十分迅速,他往往忘记了城里年轻人的时髦脾气:懒散和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看来只要他心中燃起欲望的火苗,他就会像现在这个样子:把懒散和消沉的情绪一扫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