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忏悔录》与时代精神
“忏悔录”属于欧洲神学传统,“忏悔”可解释为承认或认罪,“忏悔的过程是与上帝和解的契约”[218]。忏悔者如实地叙述其一生,坦白罪业,歌颂神的伟大。“忏悔录”是一个人在晚年实践那个契约的最后环节,是宗教行为,不是个体精神世界里的私事。“自传”和“回忆录”是现代人对往事的回顾,作者寻求的是自我认同,或历史评判,语境里不再有绝对的力量。
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是严格意义的“忏悔录”,不论是书写风格,还是忏悔的动机,但文艺复兴之后,“忏悔的虔诚性因人而异,个人主义越来越明显”[219]。有些人会从阐述上帝律法的一端转向描述个体生活与救赎灵魂的另一端,但上帝仍不受质疑,不受冒犯。17世纪法国冉森派的思想堡垒波尔-罗亚尔(Port-Royal)修道院诸位先生的作品就是如此,既敬畏上帝,又对尘世的名利有所图。[220]同样,1879—1882年,托尔斯泰的《忏悔录》记述世俗生活见闻,以及心灵皈依上帝的始末,他敢于质疑教会代表上帝权力的合理性,极力维护上帝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