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奇奇怪怪,逻辑也说不通,眼前的玫瑰刺青却慢慢鲜活了起来,每一抹色彩,每一个线条,都仿佛独立于这个世界之外,碰撞融合组成了最明亮艳丽的艺术品。
他去了文身店,说要纹玫瑰。
玫瑰于他而言就是改变。
是他在灰暗途中的一抹亮色。
是拯救他于虚无的一束光。
听到这儿,我目光心疼地望着他,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为什么要洗掉?”
把他的袖子往上捋,垂眼细细打量他小臂上那朵褪了些许色的玫瑰,它仿佛生病了一般,苍白了几分。
暖和的灯光下,陈序一双眼眸定定地望着我,随即把他的袖子往下捋好。
失去神采的玫瑰被掩盖在他衣袖下面。
“为什么?”我再次询问。
对他来说意义重大的话,为什么要洗掉?
漆黑眼睫垂下,遮挡住了他琥珀色的瞳孔。
片刻之后,他动了动嘴唇,以极小的声音说:
“因为你不喜欢。”
我一时怔住。
回忆在我脑海中再次往前翻,在一周年那晚,他送了我玫瑰,我哭得一塌糊涂,见他慌慌张张也觉得可爱,所以在他问我“是不喜欢玫瑰么”时,我故意使坏点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