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样。”我在肚里暗骂,“又不是没和你喝过酒,到这里来给我装淑女。”脸上却笑得很很平静,接过橙汁,在一边用两根吸管慢慢地啜饮。
这里的乐队的确不错,主唱是个一米七不到的小个子,声音出奇的悦耳,极具磁性,现在他正抱着麦克风,面无表情地唱:“他们说你已动身去了远处,那里有一年四季的冬日,我想这样也好,冰雪下,你可以回忆,曾经,我们如何相识,如何相依为命。”
这样的歌听上去不坏,既不愤青也不矫情,而且周围实在是静,除了乐队与唱手,所有的人都低声细语,我乐呵呵地抱着橙汁在一边打量周围众态。
仔细看,乐队里的确有几个帅哥,除了主唱,其他的人都一米七八以上,面目清俊可人。可惜,长得俊的手艺差,唱得红的又长得不好,怪不得乐队专辑不如个人专辑销路好。
昏黄的灯光下,我看到一个男人坐在离我不远处的角落里,把玩着手里的酒杯,半天,抬起头,看到我的目光,淡淡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