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布这样的观点时,我们不能诉诸不平等的效果。因为这个世界人口的两个部分没有联系,(1)中的不平等对处境较差的群体没有产生坏的影响。(2)中的平等也没有在两个群体之间产生值得向往的兄弟情谊。如果我们宣布(1)是比较差的,因为它不平等,那么我们必须宣布这种不平等本身是坏的。
假如我们做出决定,在这个例子中,(1)不比(2)差。按照我们的看法,这岂不就表明不平等本身并非坏的吗?
这个看法是否正确取决于我们对另一个问题的回答。平等主义观点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这些在理想中应当同样拥有幸福生活的人是谁?
最简单的回答是:每一个曾经活着的人。按照目的论的观点,这个回答似乎很自然。如果某些人比另一些人生活得差这件事本身是坏的,那么还有什么必要去在乎他们住在哪里,什么时候活着?按照这样的观点,如果现在有过或曾经有过人们生活得不一样好这种事情,那么哪怕是在互不相关的社团之间,在不同的国家之间,这件事本身是坏的。因此,如果印加族的农民,或者石器时代的狩猎者和采集者,比我们生活得差,那么这种事情本身就是坏的。
我们可以抛弃这种观点。我们可以相信,如果两个群体的人相互之间没有什么联系,如果他们生活得不一样好,那么这并非坏事。这就是为什么在我的例子中,我们要否认(1)比(2)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