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发展指数”包括5个二级指标,即民生基础、收入消费、居住出行、文化教育、安全健康;三级指标25个,并依据德尔菲法,确定了二级、三级指标的权重,如表7-1所示。
表7-1 2018中国地级以上城市民生发展指数二级、三级指标及权重
7.3 数据处理及测算方法
7.3.1 数据处理
1.样本选取
省会城市与计划单列市报告部分选取的样本是包括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在内的36个城市,以市为单位进行区域民生发展指数的测算与比较。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的统计数据与中国其他城市的数据具有不同程度的差异,未被列入本报告研究范围。地级城市报告部分选取的样本是27个省(区)的260个地级市,以市为单位进行区域民生发展指数的测算与比较。[1]
2.数据收集
为保障数据科学、准确,本报告采用的基础数据全部来源于公开出版的年鉴或者相关部门公布的权威指标数据,主要有2017年各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