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告诉我,这就是申承悦的行凶手段。
但又去问他,他又不招。这次,我还是没能忍住……且想着反正已经破例了,便不在意再多破一回。
就打断了他的臂骨。
之后,消停了好久。我料定是申承悦在养伤的缘故。当时就想着:实在不行,他一养好、我再把他给打伤、再让他养伤去。
对于直觉能认为的嫌疑人犯、我不觉得需要多么的客气。为了保障无辜者的性命,我可以的。
第三年的八月初七,第五桩案子又来了。这一次,我在事发地点的附近、还捡到了申承悦的一只破草鞋子。
这次,我不会饶过他了。按照之前几起案子的规律,到了月末,他肯定又会再次作案。
所以,我拎着那只破草鞋,去踩断了申承悦的腿骨。
果然,那年的八月末,就没了相同案件的发生。
我就决定:要么他招认后、我把他送进大牢;要么、每年的六月到九月,我就让申承悦养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