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执律断案之人,就要依据各案的不同、进行灵活的判罚,而不是刻守成规、呆板守旧。
狄大人还有云:律令是对人们最低的道德底线要求。
此案中,我们可以看得到、听得到:陶辽并没有参与水匪们的任何恶事,他为水匪们做饭,只是基于他自己的日常生活所需而已。
因为要活着、因为正当挣银钱就是日常生活所需的必要,所以,这个不能成为违律的事实进行判罚。
毕大人,你要不要吃饭的?如果你在荒郊野外因为肚子饿、被迫走进了一家黑店,那么,你是不是也有罪了呢?
就是这个道理。
再有,你说陶辽为什么不报官?这就有违常情常理了。
做为一名底层的百姓,面对的不仅仅有霸权、还会有恶势力,无论遭遇到哪一种,保命为先是他们拥有的权利。
在生命面前:无论是律令还是皇令,都必须为此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