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因素中,有一些因素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到了躁郁症所特有的那些心理过程中。躁郁症病人已经开始迈向抑郁心理位置,也就是说,他更能将客体经验为一个整体,而他的罪疚感尽管仍和偏执机制有关,却是较强烈和较不容易消失的。因此,较之精神分裂症患者,他会更加感觉到一种渴求——即想要内在安全地拥有好客体,来保存它,保护它。但是,他感觉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因为同时,他并未充分地修通抑郁心理位置,所以它修复、合成好客体和达成自我整合的能力并未得到充分的发展。在这样的状况下,在他和好客体的关系中,仍然有大量的恨,因此他害怕无法充分修复它,他和它的关系带来的不是释放,而是一种不被爱,甚至被恨的感觉。一次又一次的,他觉得好客体受到自己破坏冲动的威胁。个体渴求克服所有这些和好客体有关的困难。这是孤独感的一部分。在极端的情况下,这一点会表现为自杀倾向。
在外在的关系中,类似的过程也运作着。躁郁症病人只能在有的时候且非常短暂地从和一个好心人的关系中得到释放。由于他会很快将自身的憎恨、愤恨、嫉羡和恐惧投射出去,因此他经常充满不信任。换言之,他的偏执焦虑仍然非常强烈。因此,躁郁症病人的孤独感,更多地集中在他无法与好客体保持一种内在和外在的陪伴,而较少地集中在他的碎片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