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丹坚剉本以蕞尔小夷,僻处遐壤,过蒙朝廷厚恩,封以王号,正宜敬修臣职,抚允番夷,以图报称。今乃蔑弃礼法,大肆狂言,欲结连丑虏,以开边衅。请移文陕西、四川镇守总兵等官,务要整饬边备,防其奸宄。仍赐敕开谕祸福,俾其安守礼法,毋听小人诱惑为非。从之。[10]
从中,大致可见明代对西番所实行的这种怀柔远夷政策的实质。[11]
明代士人对待西藏的态度凸现了汉族对待外族之一贯的保守态度,顺则抚之,逆则拒之,缺乏开化被其视为化外远夷的诸西番部族之雄心,仅以保持对方称臣纳贡,“夷不乱华”为满足。以“怀柔远夷”作为与周边“野蛮民族”交往的出发点,于历史上或曾帮助汉族建立其对周边民族于民族心理与文化上的优势,然而于明朝,这种文化优势的建立却是以淡化其对周边民族的制度化的统治为代价的。明朝将其与西藏的关系置于“怀柔远夷”这一话语之中,带来了三个明显的后果:一、“怀柔远夷”的前提是“严夷夏之辨”,所谓:“先王盛时,内外有截,所以严夷夏之辨,犹天冠地履,不可易置也。来者不拒,去者不追,安用建官以领护之哉!”[12]基于这一理念,明朝统治者多以对方入朝进贡和“不为边患”为其与西番各族交往之主要内容和最高目标,相反于洪武年间就已经建立起来的以三大行都指挥使司为主的直接的行政管理机构却形同虚设。将西番作为“化外远夷”对待,实际上是将从行政体制上已经成了明朝之“编户齐民”的番人重又从它的直接的统治圈内划出去。于元朝,番僧朝贡只是蒙(汉)藏关系中的一项,而到了明代,它几乎成了汉藏关系的唯一内容。《明实录》中所载有关明朝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往来,十有八九是有关西番使团来京朝贡的记录。二、明朝从“怀柔远夷”政策出发,仅满足于制驭夷狄,不为边患,于政治上、文化上皆采取消极、保守的防范政策,限制汉、藏间的多元交流,严防“以彼蛮夷淫秽之俗,乱我华夏淳美之风”。观察中国历史上汉族文明与其周边其他民族间文化交流的历史,则不难发现,除了像大唐盛世这样的少数几个汉族文明的辉煌时期,汉族士人有足够的自信愿以其声教,化育百夷,欲致“混一车书,文轨大同”“中外无隔,夷夏混齐”之理想境界外,大部分时期都没有要开化其周边之“野蛮民族”的雄心,而是“严夷夏之辨,免致夷狄杂处中华”,以保持汉民族国家的安全和其文化上的优越感。他们信奉“裔不谋夏,夷不乱华”的原则,坚持“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13],“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14]只有在其处于被征服的状态下,汉族士人才会认真考虑进行文化上的反征服,汉化统治他们的野蛮民族,以减轻受异民族统治之痛苦。三、既然西番乃化外远夷,其宗教、文化自然不足为道,故尽管番僧、番教颇为朝野所好,却多受汉族士人之丑化、歧视和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