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过程中关联因素的影响。
《纲要》规定的教育矫治的内容丰富,方法多样,而且在实施的过程中,内容与方法交叉,相互影响。《纲要》明确规定教育矫治的目标: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帮助戒毒人员认清毒品危害,树立法治观念,提升道德情操和文化素养,改善不良心理,掌握就业谋生技能,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戒除毒瘾,成功融入社会。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矫治是一个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过程,是一项慢功夫,戒毒人员在所内时间仅为两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如何有效利用这短短的时间,科学合理地将教育矫治的内容,以一定的教育手段、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呈现给受教育者,从而达到教育矫治的目标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实施教育矫治过程中关联因素的影响对教育矫治的效果不容忽视。
教育矫治三因素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实践系统。针对教育矫治而言,民警队伍,戒毒人员相对固定,教育矫治过程中的关联因素十分复杂与灵活,在有效时间内对实现矫治目标有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