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诸位必须停在这里。
如果诸位返回来,根据诸位所推求出的原因来断言说,在自然中,有别的事情曾经存在过,或将要存在,并且以为这种事实可以较充分地表现出特殊属性来,那我必须警告诸位说,诸位已经离弃了现在这个题目方面应有的推论方法,而且在结果中实际所表现的属性以外,诸位又给原因加上了别的一些属性。否则诸位只要稍有常识,稍懂规矩,万不能在结果之上加一些东西,以便使它更能表现原因的完美。
那么我在自己学院中所教人的那种教条,或我在自己花园中所考察的那种教条,究竟有什么可以取憎于人的地方呢?
诸位在这个丝毫不影响良好风俗的安全同社会的秩序及和平的问题上,果然看到有什么祸根呢?
诸位说,我不承认有一个神灵,不承认有一个崇高的管理世界者来指导各种事情的进行,并且在人类的事业中,来用恶名和失意惩罚恶人,用尊荣和成功奖励有德的人。不过我实在没有否认事情的进程,这种事情各个人在考察之后都是可以明白看到的。我承认,在现世的事物状态中,德性比罪恶可以使人较为心安,而且较受世人的欢迎。
我也明白,按照人类过去的经验说来,友谊就是人生的最大的愉快,而且中和就是平静和幸福的唯一源泉。我对于德性的生活和罪恶的生活,并不曾等量齐观,我分明知道,在一个没有偏见的人看来,各种利益都是在有德者一方面的。我们纵然承认了诸位的一切假设和推论,诸位还有进一层的说法么?诸位诚然告我说,事情的这种安排是由智慧和设计来的。但是不论这种安排是由何处来的,而我们的幸福或患难所依靠的这种安排本身仍是没有变的,我们的立身处世所依靠的这种安排仍是没有变的。我也仍和诸位一样,仍然可以借过去事情所给我的经验,来规范我的行为。诸位或者说,我们如果承认有一个神圣的上天,承认宇宙中有崇高的分配的正义,那我就可以在寻常的事物途径以外,来期望善人得到较特备的奖赏,恶人得到较特设的刑罚。但是我在这里仍然看到我先前努力所发现的那种错误。诸位总是爱这样想:我们如果承认诸位所坚持的那位神圣的存在,诸位就会借诸位所给与诸位的神灵的那些属性,确实地由那种存在来推出一些结论,并且在所经验到的自然秩序中加一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