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提出让另两名警察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要被告赔偿原告父母精神损失费40万元;原告今后二十年的生活费每天按30元计、护理费每天按一人20元计,共是641万元;原告一家住院期间的各种花费以及农业、生意上的各种损失计10万元。以上共计1141万元。
汪吉湟见审判长在原告律师报这些数字时幸灾乐祸的神情,气得七窍生烟,这分明是借此机会整公安局嘛,100多万的赔偿,公安局能拿出来吗?一次次的打击,一次次的失意,使这位热血汉子的伤痛发作,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田小宁忙扶起了汪吉湟,大声喊:“汪局长,汪局长,你怎么样?”
审判长一伙见汪吉湟昏倒了,对视一笑,慢悠悠地走了。
田小宁背起汪吉湟冲出了法院……
第十三章 狐狸的尾巴
“孩子,我是于伯伯,市委书记,这位是市长程伯伯。你爸爸是为了抓坏人受的伤,你爸爸是英雄。你们那个邵老师不像话,在胡说八道。不过,你爸爸手下确有一个坏家伙,收坏人的钱物,收坏人的别墅住。这个坏警察还是你爸爸抓起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