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名战死的宋军,他的身子被大火焚烧,温度太高,身上的铠甲竟然在慢慢“融化”,一滴一滴的,很快,就变成了一滩水银,被火一吞噬,变成了一阵刺眼的黑色……
“天啦,这是银子.是银子……”
“这幅铠甲完全是银子做的……”
金兀术急忙令人翻捡其他系着黑带子的尸体,果然,那几十具牺牲者,都穿着这样的铠甲——秦大王竟然把那15万银子铸造成了铠甲穿在身上.仔细一看,那些铠甲全是非常粗糙,临时打造的,只是勉强凑合上去而已,显然是非常匆忙赶制出来的.
“天啦,宋军竟然这样带出去了银子……”
“那支人马有好几千人,他们真不知带出去了多少银两……”
其实也不是宋军.是秦大王招募的野人,辽东的汉儿,契丹的流浪汉,丛林里的野人,甚至一些潦倒的金人——那是一支杂牌的土匪队伍,既不属于金人,也不属于宋人,只属于一个私人,只属于秦大王.
就连金兀术,也不得不佩服这个计策的天衣无缝.
秦大王步步为营,步步设局.先是用10万银子和25万绢帛混淆了众人的视线,拖延了一段时间.就算自己没上当,但也给了他喘息的机会.最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秦大王竟敢以身犯险,留下刘武这支奇兵.试想,若是当初银甲穿在秦大王所率领的士兵身上,那肯定早已全军覆没,没想到,他竟然留给了刘武.而且,主力大部队,全在刘武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