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朗的孩子是老实人,浑厚得很却不笨,听说在学校里功课是极好的。走出北海时,他跟维杉一排走路和他说了好些话。他说他愿意在大学里毕业了才出去进研究院的。他说,可是他爹想后年送妹妹出去进大学;那样子他要是同走,大学里还差一年,很可惜;如果不走,妹妹又不肯白白地等他一年。当然他说小孙比他先一年完,正好可以和妹妹同走。不过他们三个老是在一起惯了,如果他们两人走了,他一个人留在国内一定要感着闷极了,他说,“炒鸡子”这事简直是“糟糕一麻丝”。
他又讲小孙怎样的聪明,运动也好,撑杆跳的式样“简直是太好”,还有游水他也好,“不用说,他简直什么都干!”他又说小孙本来在足球队里的,可是这次和天津比赛时,他不肯练。“你猜为什么?”他问维杉,“都是因为学校盖个喷水池,他整天守着石工看他们刻鱼!”
“他预备也学雕刻么?他爹我认得,从前也学过雕刻的。”维杉问他。
“那我不知道,小孙的文学好,他写了许多很好的诗,——爹爹也说很好的。”沅加上这一句证明小孙的诗的好是可靠的,“不过,他乱得很,稿子不是撕了便是丢了的。”他又说他怎样有时替他捡起抄了寄给《校刊》。总而言之沅是小孙的“英雄崇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