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公司出了钱、还得卖掉自己,而阿方斯则只需要付出一样东西:海峡通行权。
简而言之:你买债券,你卖身,你才有生意可以做;要不然…你就等着破产吧!
这是荷兰人无法接受的霸王条款,因此,阿方斯又补了一刀:资本合并!
他把这些“反向发债”的公司,当做谈“资本合并”的筹码!
如果荷兰接受“资本合并”,那么,这些“反向发债”的公司,就可以接受荷兰人的投资。
原本,这应该是阿方斯一个人收割荷兰商人,也就是外国资本收割本国资本的国际纷争;
可接受荷兰人投资,它就变成国际资本收割国际资本,最多、就是自己人喝自己人的血…
不管怎么样,约翰德维特手中的国家机器,都没办法再干预此事,再是霸王条款、也可以强制推行下去!
除开收割的部分,当然也有稳市场的另一部分。
对于维稳市场的部分,阿方斯则选择“动静结合”。
比如说,圣路易医护、北方供销公司这些,他们也持有VOC等荷兰企业的股票;
当他们的股票上涨、而VOC等股票下跌时,就放出消息、说他们要增持这些股票,从而使双方股价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