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言礼制制自周公,此说也,余尚未敢轻信。惟“子子孙孙”之观念,确自周公发之,此余已得明确之证据,异乎传说旧闻之近神话者矣。故将“子孙”一语,推溯其本原之所由来,亦吾国古文化史上之一大枢键焉。
人类初生,必先知有母而不知有父,此通例无足异者;逮知有父,则必在一夫一妇制度久行以后。故有夫妇,而后有父子。然当其有父子时,必尚无“父之父”、“子之子”之观念也。殷以前,中国未有文字,不可考。(文字始仓颉说,绝不可信,导源于八卦说,尤为荒谬)殷一代重器典籍之传于世者,仅一见“孙”字于《尚书》,及一见“子孙”字于龟契;而锲“子孙”字之龟甲,其真赝尚颇有可疑者,亦前此未觉之异闻也。
罗叔言先生作《殷虚书契考释》,尚止有“父”,“母”,“且”,“夫”,“妻”,“儿”,“女”,“兄”,“妹”,“姪”,“奴”,“妾”,及地支之“子”,天干之“己”(即子字也),尚无“孙”字也。其后编集《殷虚书契后编》,于卷下叶十四一断片中,始见“子孙”字,其文如左:
文曰:“多子孙甲。”其字款行列,既迥乎与他片甲骨不类:其语尤不似殷人所出,在《后编》全帙中,此片独触目觉异。今虽不敢断言其赝,然亦未敢决信其真。总之,当在阙疑之列。即为真者,在传世龟契万余墨片中,仅此一见。亦足以证商人之薄“子孙”观念矣;况尚在疑伪之间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