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想道,人类社会对其成员是否有这种权利:在某种情况下毫无道理也缺乏预见,在另一种情况下又冷酷无情富于预见,从而把一个可怜的人永远置于缺少和过分的境地,即缺少工作和过分惩罚。财富分配往往是偶然造成的,因此,最穷的人最应该受到照顾,而社会又偏偏那样对待他们,是不是太过分了呢?
他提出并解决这些问题之后,就审判社会并判了它的罪。
他判处社会接受他的仇恨。
他认为社会应为他的遭遇负责,心想有朝一日,也许他毫不犹豫地要同社会算账。他向自己申明,他造成的损害和别人给他造成的损失,两者并不平衡。他最后得出结论,其实,对他的惩罚并非不正义,而是肯定极不公道。
发怒可能是失常和荒唐的,而恼火也可能不对。但是,一个人只有当内心有某种理由,才会感到愤慨。冉阿让就感到愤慨了。
再说,人类社会对待他唯有残害。他所见到的社会,总是一副自称为正义的怒容,怒视它所要打击的人。别人同他接触,只是为了伤害他。他同别人接触,对他也是一次次打击。他从童年起,从失去母亲、失去姐姐时起,就从来没有听到一句友好的话,从来没有见到一个善意的目光。从痛苦到痛苦,他逐渐确信这一点:人生就是一场战争,而且他在这场战争中是战败者。他只有仇恨这一件武器了。他决心在狱中把这件武器磨锋利,携带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