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元年(847年)闰三月,唐宣宗再次下诏:“会昌季年,并省寺宇,虽云异方之教,无损致理之源。中国之人,久行其道,厘革过当,事体未弘。其灵山胜境、天下州府,应会昌五年四月所废寺宇,有宿旧名僧,复能修创,一任住持,所司不得禁止。”
敕令颁布之后,各地方寺宇开始全面恢复。由于佛教的复兴,其他各个方面都一反常态,朝着有悖于会昌一朝的方向发展,并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一反复,使国家本来处于虚弱之态的财政蒙受了巨大损失,整个大唐王朝也被折腾得步入衰途。
注释:
[2]引驾:唐代僧职。源起于贞观中,太宗封天台宗六祖为引驾大师。引驾大师其员有四,故又称四大师。
[3]行香:礼佛仪式,起于南北朝时。其方法是主斋者执香炉绕行道场中,或散撒香末,或自炷香为礼,或手取香分授众僧,故亦称传香。帝王行香则自乘辇绕行佛坛,令他人执炉随后,代行上述之动作。
[4]唐初实行“均田制”,并搭配以丁身为本的“租庸调制”,课征赋役。到武周时期,土地兼并严重,失去田产而流亡的农民众多,均田制与租庸调制逐渐破坏。安史之乱后,户口削减,按丁收税已不可能。大历四年(769年),开始按亩定税,为两税法预做准备。德宗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于建中元年(780年)颁行两税令,其主要内容是各州县不分主户、客户,都按现住地立户籍;不分中男、丁男,都按贫富定等级。民在夏、秋两季纳税,夏税不得过六月,秋税不得过十一月,都按钱计算。而僧尼领有政府核发的度牒,本非一般的民户,可以免除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