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书信字迹比对、证人证词核对等一系列犯罪流程的反复推敲和审理,郡守府形成卷宗,郡守、掾吏加盖公章私印后,樊听南立即差郡卫长三百里加急,将一应材料送往薄州州牧治所,破虏城。
作为主政一郡之大吏,郡守负临济决断之权,为了不误农时,还未等到破虏城批复,樊听南便与一众官吏议定了公审日期。
《汉史》记:公元341年,辛丑牛年,初月末。清景新春,绿柳半黄。彰武郡郡守樊听南,勉遵令典,仁明智度,祭告天地神祗,绝血肉之亲,公刑审纪、断以法度,以正视听。
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吴楚多放诞纤丽之文。
薄州为春秋战国旧燕遗地与北拓荒地组成,自古苦寒,民风质朴彪悍,近年来天下太平,虽无慷慨悲歌之士,但民众仍颇有燕赵遗风。官家虽严禁私斗,但在大多数薄州郡城中央位置,总会设一座比武校场,用以豪侠技击之士以武化怨,若双方在门下议曹的监督下签了生死状,那便是生死有命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