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车开走以后,有一个人从对面胡同里走出来。他穿了一件蓝色棉大衣,戴着一个红袖标,来回走了几趟,拿手电到处晃——仿佛是无意的,有几下晃到了我脸上。我保持着木讷,对他不理不睬。这位老先生只有一只眼睛能睁开,所以转过头来看我,好像照相馆用的大型座机……他只好走回去,同时自言自语道:什么毛病。再后来,就没有什么人了。四周响起了默默的沙沙声……她从领口处钻了出来,深吸了一口气说:憋死我了——都走了吗?是的,都走了。要等到两点钟,才会有下一个下夜班的人经过。从表面上,我一个人坐在黑夜里,实际上却是两个人在大衣下肌肤相亲。除了大衣和一双大头皮鞋,我们的衣服都藏在公园内的树丛里,身上一丝不挂。假如我记忆无误,她喜欢缩成一团,伏在我肚子上。所以,有很多漫漫长夜,我是像孕妇一样度过的……但此时我们正像袋鼠一样对话,她把我称做袋鼠妈妈。原来,袋鼠妈妈就是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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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太平盛世,长安城里也有巡夜的士兵,捉拿夜不归宿的人。那些人在肩上扛着短戟,手里拿着火把,照亮了天上飘落的雪片——每个巡夜的士兵都是一条通天的光柱,很难想象谁会撞到这些柱子上。在我看来,他们就像北京城里的水银灯。假如你知道巡逻的路线,他们倒是很好的引路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们走在一队巡逻兵的后面,跟得很紧,甚至能听见他们的交谈,即便被他们逮住,也不过是夜不归宿——很轻的罪名。在北京城里也有守夜的人,他们从我面前走过,对我视而不见。因为他们要逮的是两个人,而非一个人……但我多少有点担心,被逮住了怎么办。为此曾请教过她的意见。她马上答道:“那就嫁给你呗。”在公园里被逮住之后,嫁过来也是遮丑之法。然后她又说:讨厌,不准再说这个了。看来她很不想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