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对因果律的讨论说明,因果律没法从经验中得来。假如我们要让因果律成立,那它必然像理性主义者认为的那样,属于超越经验的规律。但是,理性主义者的那些公设明明又不可靠。这么说来,可就真没咒念了。
别着急,我知道你或许还有些不服气,晕晕乎乎地看到这里,觉得好像有道理,但又好像有问题。
不用担心,别说你了,休谟时代的知识分子听到休谟的论断后,也都不服气。因为这太荒谬了。假如没有因果律,人还怎么活着?人为什么还要劳动,还要生产?我举起了杯子,明明我做的“举”这个动作就是杯子离开桌面的原因,这种显而易见的事还有人怀疑?
更何况那是个科学蒸蒸日上的年代。人们认为牛顿准确地揭示了宇宙的真理,认为只要科学不断前进就可以解答宇宙中的一切秘密。而因果律和归纳法又是一切科学的基础,统治行星万物的物理学怎么可能是建立在完全不靠谱的基础上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