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9年,在第十二世德格土司兼第六世法王却吉·丹巴泽仁的主持下,德格印经院开始修建,经历了几代土司的努力才建成。据说当时德格印经院不仅印经书,也聚集了一批研究的学者。所以,德格印经院的经书不仅印制精美,而且“德格版”也往往代表藏文佛教典籍中的善本。先巴在《藏文传统雕版印刷源流考》一文中描述当时德格印经院的编审制度道:“为了提高印版质量,土司规定实行三级审稿制度,即书法家们负责对写好的印版原文进行两次校核,以便及时修补错漏。然后经编审师们复审和终审后,方可交刻工雕刻。刻完后编审师们在清样上还要进行三校。版面改动较多的必须重刻,改动较少的进行补刻,规定的校次不准任意减少或变动。”可见从建立之初,印经院就有极为严谨的工作流程,是一个组织完善、管理规范的出版机构。2009年,四川德格印经院和南京金陵刻经处、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联合申遗,作为“中国雕版印刷技艺”的代表之一,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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