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度在我们国家有着深厚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无论是改革开放之前还是之后,无论是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还是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合伙已经被中国的商人们灵活、熟练地运用在自己的商业活动之中,而且取得了非常好的经营效果。合伙作为一种古老的经营方式和经济组织形式,在现代企业制度盛行的今天依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被人们广泛采用。
那么,在我们国家合伙究竟是怎样一种组织形态,有哪些优点和缺点以及如何才能成立合伙企业并且有效运转呢?我想,很多人尤其是立志创业的人会非常想弄明白这些问题。
一般意义上的合伙是几个人集合在一起为了同一目的而努力,比如合伙做生意、合伙办公司,甚至结伴旅游等。从法律上讲,合伙有明确的定义和概念。目前,我们国家有关合伙的规定主要包含在《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两个法律文件之中。一般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