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评估工作的实效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教学质量的核心。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在对“改善学风”“促进学生的进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方面的影响薄弱,表明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所发挥的实际功能,主要在于规范高等院校教学的外在条件,而对提高教学质量的影响却相对薄弱。
再次,盲目对待评估结果,导致评估工作异化。一些高校,甚至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不顾高校实际,片面重视与兄弟院校评估结论比高低,一味地追求“优秀”,盲目攀比。同时,评估结束后的整改阶段也往往流于形式,评估中提出的意见难以真正被采纳、落实,评估工作缺少必要的、科学的监督环节。评估工作的诊断、促进学校发展的根本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
二、当代中国当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
改革开放后,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在摸索和试点的基础上,走过了30来年。由于时间跨度较大,组织机构、高等教育评估政策与法规等在高等教育评估发展的不同阶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到了2004年本科教学评估后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基本定型。为此,本节主要以2004年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为例来阐述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
(一)高等教育评估机构
2004全国范围内的评估工作由教育部直接领导,委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实施,教育部成立的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评估的周期是五年,直接面向全国的普通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