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探究的不是事先不能知道结论的问题,相反,在他还没有开始思考之前,他就已经知道结论了,而且这些结论都是天主教在信仰里公之于众的真理。他希望能为这些信仰的某些部分找到一些合理的论证,如果找不到的话,他会向启示求助。然而,众所周知的是,给已经知道的结论寻找论据是诡辩,而非哲学。
神学大全(节选)
托马斯•阿奎那
我如今可以回答,有五种证明可以说明上帝是存在的。
第一个最显而易见的证据,是从运动得来的。这个世界上的事物是运动着的,这是事实而且是被感觉经验证明了的。但凡有运动的事物,一定是被其他事物所推动的,如果不是被其他事物推动的,那么就没有事物能运动,而推动者有运动则是现实的。所说的运动,也就是运动着的某物由可能性到现实性,而一物之所以由运动的可能变为有运动的现实,那是必须有现实运动的某物不可。比如,现实存在的热热的火,它足可以使木头由可能的热成为现实的热,这就是把它推动和改变了……要说明的是,如果没有第一推动者,便没有第二推动者,也就是如果没有手动杖,那就没有杖能动。因此,我们必须有一个不为别物所动的第一主动者,那便是人们所知道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