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阿方斯这么一说,尼尔反倒琢磨起来。
想一想,似乎也有道理?
如果阿方斯获得“税务保护”、“资本特权”跟“政治豁免”,奥兰治派能做的、不能做的,阿方斯都可以自己做。
既然阿方斯自己可以做,为什么还要留着一个荷兰分会、分走自己的钱?
对议会派而言,搞“资本合并”,是为了跟着阿方斯赚大钱;
要是让奥兰治派也分到一杯羹,那得多糟心?
从这个角度看,阿方斯把“荷兰分会”摆上筹码桌,确实是一个惠而不费的好办法!
“那…我就换个思路,跟他说,如果“资本合并”成功,“荷兰分会”就会被取缔?”尼尔试探着问道。
“应该说、如果他们希望荷兰分会被取缔,就得促成这次“资本合并”。”
阿方斯却是眨了眨眼睛、改变了语言的顺序。
尼尔的意思,是一个必然的承诺,而阿方斯的意思,却是拿它当诱饵。
然而,尼尔能听出来,他也相信、约翰德维特能听出来:阿方斯并不那么愿意取缔“荷兰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