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美]威廉·詹姆斯:《信仰意志》,纽约,朗曼—格林出版公司,1923。彭海燕译,万俊人校。
[1] 这是詹姆斯在耶鲁哲学俱乐部发表的一篇演讲。刊于《国际伦理学杂志》,1891年第4期。
[2] 《心理学原理》(纽约,H.霍尔特出版公司,1890)。
[3] 指上帝或抽象的理想秩序。
[4] 我的同事罗伊斯教授在其《哲学的宗教方面》(波士顿,1885)一书中对所有这一切都给予了非常新鲜而有力的阐释。
[美]杜威(John Dewey,1859—1952)
《人性与行为》(1922)(节选)
《新旧个人主义》(1930)(节选)
《自由与文化》(1939)(节选)
《人性与行为》(1922)(节选)
一、论社会变迁与道德冲突
据说,从社会习俗中引出道德标准便是剥夺后者的所有权威性。据说,道德意味着使事实从属于理想的考虑;而上述所引观点却使道德依附于纯粹事实,这无异于剥夺了道德的尊严与正义。此种反对意见拥有道德理论家的习惯势力为它撑腰;因此,它在否认习俗的同时却又得到它所攻击的概念的帮助。这种批评基于一种错误的区分。它事实上是在主张,要么是理想的道德标准先于习俗并将其道德品质赋予后者;要么,道德标准因落后于且源于习俗,因而只是一些偶然的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