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皮尔波特·摩根在书中说:做事情,无非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真正的动机,另一个是名义上的动机。人人都清楚那个真正的动机,这用不着废话。但每个人都是理想主义者,总愿意找一个动听的理由。所以,要想改变他们,就要给他们一个这样的理由。
这样做有效果吗?让我举些例子。宾州格连欧登的法里尔米奥尔公司的汉弥尔顿·法里尔先生有一个房客,这个房客对房子很不满意,并且威胁要搬家。这位房客的租房合同还有4个月才到期,房子的月租是55美元;虽然合同还没到期,但那位房客告诉法里尔先生,他立即就要搬走。
法里尔在班上说:“这个人已在我的房子里住了一个冬天,而过了冬天,房子就不好租,而且房租也低了。要在秋天之前再把房子租出去,是很困难的。当时在我看来,200美元就白白跑掉了。在一般情况下,我可能会直接极力地挽留那位房客,告诉他必须按照租房合同办事,即使他要搬家,也要把合同中规定的剩下的4个月的钱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