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学说中“礼”的概念,就缘起周公。为巩固政权,周朝迁都洛邑,周公在这里召集天下诸侯举行盛大庆典,并宣布了各种典章制度,正式册封了诸侯,这就是著名的“制礼作乐”。
周公认为,“礼”是维护等级制度的礼仪规范,划分了等级并限制各阶层的权力;“乐”是配合礼仪活动而进行的音乐歌舞。所谓:“礼以分,乐以和。”礼强调的是分别,即“尊尊”,尊重应该尊重的人;乐的作用是感染众人和睦共处,即“亲亲”,亲近应该亲近的人。周公的礼乐制度对中华文明产生了经久不衰的影响,从此中国成为礼仪之邦。
周成王成年后,周公及时将国家政权交还给成王,甘为臣子,全心全意为周成王出谋划策,对于成王交代的事项从不居功自傲,而是谨慎躬行。对于贤能的人才,周公唯恐失去。即使是在洗头发、吃饭的时候,只要他听到有贤士来拜访,便会挽起头发、吐出口中的食物来接待来人。
鉴于商朝灭亡的教训,周公先后发布了许多公告。他告诫统治者,为政要注意“敬德保民”、“明德慎刑”、“有孝有德”、“知小人之依”。周公认为,民情能够体现天命,君主要与人为善,考虑民众的感受,多行恩惠,少施刑罚,做“保享于民”的有德君主,才能被上天保佑,才能“享天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