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道:“你跑到池塘里去过,干什么来着?”
“我用草耙在周围打捞了一下。我想也许有某种武器或其他踪迹。但是,我的天呀……”
“噢,行啦!行啦!我没有时间听你扯这个!这里到处都是你向里拐的左脚的脚印。一只鼹鼠都能跟踪你的脚印,脚印就在芦苇那边消失了。唉,他们曾像一群水牛那样在这池塘里乱打滚,要是我在那以前就已经到了这里,那么事情会变得简单多了。看门人领着那帮人就是从这里走过来的,尸体周围六到八英尺的地方都布满了他们的脚印。但是,这里有三对与这些脚印不连在一起的、同一双脚的脚印。”他掏出个放大镜,为了能看得更清楚一些,他趴在了他的防水油布上,在那期间里,与其说他是在同我说话,倒不如说他是在自言自语。“这些是年轻的麦卡锡的脚印。他来回走了两次,有一次他跑得很快,因为脚板的印迹很深,而脚后跟的印迹几乎看不清。这足以证明他讲的是实话。他看见他父亲倒在地上就赶快跑过来。那么,这里是他父亲来回踱步的脚印。那么,这是什么呢?这是儿子站着细听时枪托顶端着地的痕迹。那么,这个呢?哈,哈!这又是什么东西的印迹呢?脚尖的!脚尖的!而且是方头的,这不是一般普通的靴子!这是走过来的脚印,那是走过去的,然后又是再走过来的脚印……当然这是为了回来取大衣的脚印。那么,这一路脚印是从什么地方过来的呢?”他来回巡视,有时脚印找不到了,有时脚印又出现了,一直跟到树林的边缘;跟踪到一棵大山毛榉树的树荫下,那是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福尔摩斯继续往前跟踪,一直跟到那一边,然后再一次脸朝下趴在地上,并且发出了轻轻的得意的喊声。他在那里一直趴了好久,翻动树叶和枯枝,把那些东西放进一个信封里,而在我看来那些东西就只像是泥土。他用放大镜不但检查地面,而且还检查他能检查到的树皮。在苔藓中间有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检查了,还把它收藏了起来。然后他顺着一条小道穿过树林,一直走到公路那里,在那里任何踪迹都没有了。